魏壁光先生在《侨批文化》(2021年,总35期)上发文,称“解放初期,我父亲一手抓汕头的万丰发,一手调度榕城魏启峰的侨批业务。”
魏壁光的父亲魏基坚(省略尊称),是在魏启峰批局家族侨批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之一。但是,历史研究要服从真理,实事求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任意编造或过份夸大都是不符号史实,有损当事人形象的。
魏基坚主要职责是汕头万丰发侨批局经理,期间曾兼管揭阳魏启峰批局,时间是1953—1958年,历时五年。揭阳魏启峰批局历任经理有明确记载:
揭阳 魏启峰批局创始人、负责人及历任经理表
姓 名
职 责
任职年份
魏启和
创始人、负责人
1912-1949
魏启和
经 理
1912-1932
魏茂中
经 理
1932-1938
魏茂硕
经 理
1938-1945
魏茂青
经 理
1945-1953
魏基坚
经 理
1953-1958
魏基强
经 理
1958-1979
在魏启峰批局历史研究中,有一种不顾历史事实,任意夸大某些人作用的歪凤,魏基坚兼管汕头、揭阳两地侨批业,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陈胜生先生说:“1942年……,兼管辖榕城魏启峰的业务,直至解放后并入中国银行为止;……”(《侨批文化》第四期)(注:1973年侨批局开始归属中国银行管理,1979年完成合并。)陈先生把魏基坚兼管两地业务5年时间夸大为31年(注:姑且以1973年计)。
魏壁光先生如今把魏基坚兼管两地业务起始时间,用“解放初期” 来表述。这是一个模糊概念,其用意也是为了夸大魏基坚兼管两地业务的时间。请问魏壁光先生,令尊兼管两地业务起于何年? 止于何年?
在魏启峰批局历史研究中,使用模糊概念掩盖事实真相的还有陈胜生先生。他说你大哥魏壁辉下乡送批,是魏启峰批局第六代传人时,是这样表述的:“未满15岁的他背着市篮到……分批,……。”其中“未满15岁” 就是一个模糊概念。
“启峰批业家族人事年表” 中写:“壁辉(兆荣)[1943-] 1956年前为魏启峰批局在榕城周边乡村投送侨批。”姑且不论该人事年表的可信度,按其所说,壁辉1943年出生,下乡送批年龄为1956年“前” 应为十二岁或更小年龄。陈胜生先生说“未满15岁” ,已经把壁辉下乡送批年龄拔高至十四、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