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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故知新
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原文学习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 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导读
《庄子·内篇·齐物论》第八次学习说的是因“言非吹也,言者有言”而引起的是非;第九次学习内容则说了冥息是非无穷的方法。
这次说的则是因给物命名而引起的“指非指”“马非马”的问题。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就是我们今天要了解的内容。
这一节是整篇《齐物论》最难懂的。特别是“指非指,”“马非马”之说会让人觉得南华老仙在玩绕口令。之所以有此效果就是因为它的产生有特定历史背景和语境。
“指非指,”“马非马”不是庄子提出来的,而是和他同时代的“名家”公孙龙在其《名实论》、《指物论》、《白马论》中提出来的。公孙龙是战国末年赵国人。战国时代著名“名家。”曾为平原君门客。《名实论》是公孙论思想的核心。《指物论》、《白马论》、《坚白论》都围绕此篇展开。《齐物论》产生的原因,就是源于如何认识世界这个社会热点问题,并由此展开的“名实”之辨,从而引发“百家争鸣”有关。“名家”代表公孙龙认为,应当通过“合理严格的命名”来认识世界以及处理相关问题。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我们知道,由于人类各种局限性,根本不可能对“物”做出严格合理唯一的“命名”。追求事物严格合理的“名”很容易进入“形式主义,教条主义”。这样认识世界会导致人类偏离事物本身实相从而做出错误判断。
读过《易经》、《道德经》、《论语》的就会知道,我们的文化最高境界钟爱的是“白璧、朴”,即使强调“仁义礼智信”的孔子也把“绘事后素、无声之乐、无体之礼、无服之丧”作为人生最高标准。儒道两家在主张去除一切名相,回到实相,回到事物实际本身,回归“一”道这方面是一致的。这就从根源上决定了儒道两家虽然不会完全否定“名”,但比起追求“名”,更侧重“实”,也就是对事物内在的追求。所以孔子才会说说“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而怎样超越纷纷扰扰“物论”之不齐,回归“实”,回到“一”,就是庄周在《齐物论》要表达的“一指()”。
以经解经
1.《道德经》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章
2.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kòu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3《公孙龙子·名实论》: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谓此而此不 唯乎此,则此谓不行......故彼彼当乎彼,则唯乎彼,其谓行彼;此此当乎此,则唯乎此,其谓行 此.......故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可。彼此而彼且此,此彼而此且彼,不可.......至矣哉,古之明王。审其名实,慎其所谓。至矣哉,古之明王。
4.《白马论》、《指物论》、《名实论》
齐物论之问
1.“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到底在说什么?
2.这一节可以从《齐物论》去掉吗?若不能,在全篇中,它又起什么作用?
雅兰读经
“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 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要想彻底读懂南华老仙这句著名“绕口令谜语”在说什么,需要接着前面【导读】继续说“指非指,马非马”产生的背景以及他们的含义。
先说“马非马”
战国“名家”代表公孙龙在《名实论》中说:天地与其所产者,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实以实其所实,不旷焉,位也。出其所位,非位;位其所位焉,正也。
公孙论提出,天地为物,天地所产万物也皆为“物”。也就是说,“物”是客观存在。人们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若能做到所认知之“物(此物已是“名”之范畴)”完全吻合“物其所物”,也就是说,所见所知之“物”如X光直达事物实相,这个就是公孙论的“实”——这个“实”属于人之认知范畴。若此认知能恰如其分全方位展现客观之“物”,就是“实其所实”。就是无间(旷:空缺。)就是“位”(位就是立,本意:规规矩矩立于地上)”。位其所位”就是“正”。简单说就是“名”与“实”相符。从这里看出,公孙龙对“名”是有严格定义的。他要求一个“名”只能描述说明一个“物”,一个“物”也只能对应一个“名”。“谓彼而彼不唯乎彼,则彼谓不行”。如果不唯一对应,那么这个“名”就命的不对。
后来他又在《白马论》说: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大意是,“马”这个“名”仅仅描绘说明的是“马”的“形态”。而“白马”这个“名”又仅仅描绘的是“马”的“颜色”;“色”的概念范畴和“形”的概念范畴是不一样的。所以“白马”和“马”是两个不同的“名”。而两个不同的“名”不能描述说明同一“物(马)”,所以“白马非马”。
再说“指非指”
《指物论》原文: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无物,可谓指乎?指也者,天下之所无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为天 下之所无,未可。
译文:物无一不是因物的命名来体现,但是物的命名所描绘说明的物,并不等同于此物本身。如果世界上没有物的命名,物就无法体现为物;如果天下根本不存在被命名的这个物,天下将无物,怎么会有物的命名呢?物的命名并不是天地间本来就存在的东西;而物却是天地间本来就客观存在的东 西。把天下本来就客观存在之物看作天下原本不存在的东西,这是不对的。
在这里,“指”的含义有二:一是“指定。”也就是对客观之物的“命名”;二是“旨意”也就是此客观之物被“命名”前所具备“意义”。
人类认识世界需要“命名”也就是需要“指定”某物是“某物”。此为“物莫非指”。“指”的过程也是人之所“自是”的过程——而且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根源。“而指非指”,但是物的命名所描绘说明之物,并不等同于此物本身。也就是“名不为指”。公孙龙主张通过严格的合理命名,“实其所实”来从本质上认识外物。因为这种认知方式先天自带的哲学漏洞以及人与生俱来的局限性,这种方式很容易让人变为“歧路之羊”。
所以,继承“名 可 名 , 非 常 名 ”的道家庄子,直接否定了“名家”这种“以指喻指”——通过合理命名来认知世界的方式。他认为认识世界没必要绕这么大弯子。他提出“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 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 ”这样反覆类比说明的方法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此反覆类比,不仅“指非指,马非马”问题可解决,“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的问题也可消失。至于如何解决,则又是《齐物论》反复阐释论证的内容。
文句大意
既然用指定命名的方式说明的物不是物之本身。不如直接用物本身来说明指定命名之物不是物之本身。用指定命名的马来描绘的马不是马之本身。不如直接用客观实在之马本身来说明指定的命名马不是马。
“ 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老聃言:道 可 道 , 非 常 道 。名 可 名 , 非 常 名 。无 ,名 天 地 之 始 ;有, 名 万 物 之 母 。故 常 无 , 欲 以 观 其 妙 ;常 有 , 欲 以 观 其 徼 。此 两 者 , 同 出 而 异 名 , 同 谓 之 玄 。玄 之 又 玄 , 众 妙 之 门 。
“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不能理解为“天地就是一根手指头,万物就是一匹马。”而是说天地虽大,万物虽名目繁多。都可以从“指非指”“马非马”这个角度、这个思路一窥世界万物。
如果认识天下万物能“善于分别诸法相”,也就能识南华老仙这“一指”了,这样就可“于第一义而不动”。也就做到了“已于诸法得自在”。到那时才真的可以像南华老仙一样大唱“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维摩诘经》:今奉世尊此微盖,于中现我三千界。
“微盖”名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文句大意
天地虽大,指定命名之理可说,万物名目虽繁多,马之一物可尽。
参考译文
既然用指定命名的方式说明的物不是物之本身。不如直接用物本身来说明指定命名之物不是物之本身。用指定命名的马来描绘的马不是马之本身。不如直接用客观实在之马本身来说明指定的命名马 不是马。
天地虽大,指定命名之理可说,万物名目虽繁多,马之一物可尽。
本次学习结束!下周见!
初稿:2016-05-8 10:53
第二次修改:2019-08-28 8:43
计3468字
第三修改:2021-12-2414:09
启蒙 诗歌 镜头 先秦诸子学习 尽在雅兰在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