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二章最后一句傅奕和帛书本:“是为袭常”。河上公和王弼本:“是为习常”。现代学者对“袭常”还是“习常”存在较大分歧。
余秋雨说:他“看上了'袭常’这两字与'习以为常’这个成语的过渡,因此采用了第二种解释,即袭习同义。”(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57页。)他原文引用“袭常”,翻译为“习以为常”。
南怀瑾认为:“'习常’,就是经常练习的意思。练习什么呢?练习复归那个永恒生命的本来。”(南怀瑾:《老子他说》续集 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165页。)他依王弼本,赞同“习常”。
陈鼓应注释:“袭常:承袭常道。”(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66页。)他赞同“袭常”。
现代很多学者赞同高亨《老子正诂》的观点:“习、袭古通用。”这个观点的依据:一是河上公、王弼本引用的原文是“习常”;二是马叙伦的训诂:“袭、习古通用。《周礼·胥师》注曰:'故书袭为习’,是其例证。”
“故书袭为习”不能作为例证。《周礼》中的书,不是书籍、书信、书法及书写,而是《尚书》,亦称“书经”,简称书。“书袭为习”直译是:《尚书》承袭是世代相习;意译是:传承《尚书》是为了世世代代学习上古贤人的治国理政和为人处事。所以,“袭”、“习”是两码事,不是袭、习同义。我们再从字源来看,两字虽同音(xí),但字形、字义、字的出现都相差很远:
袭(襲),金文大篆才出现,形声字,从衣。本义是死者穿的衣服,衣襟在左边。在这里作动词因袭、 继承、接受。
习(習),甲骨文就有了,会意字,从羽,与鸟飞有关。本义是小鸟反复地试飞。
所以,袭、习不同义。
“袭常”,是为了更好地因袭、传承、接受道的常规、原理和核心思想。前后文意连贯、相符。
所以,“袭常”比“习常”更符合原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