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种行为属于抢劫罪的法定加重情形,应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油徒刑、死刑?
A、甲到白某家盗窃,被白某发现,白某将甲一直追出户外。在户外,甲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白某砍成轻伤
B、乙欺骗出租车司机黄某,说要到20公里外的某地去。上车后,乙以刀胁迫黄某交钱,黄某只有20元,全部交给了乙
C、丙抢劫银行的运钞车,共劫得50万元
D、某城市有一个地方因偏僻而被居民称为野猪林,丁夜间藏在此处进行抢劫,一夜间连续抢劫6人,共劫得5200元
答案:C
解析:《刑法》第263条规定了抢劫罪的8种法定加重情形。犯一般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这8种情形之一的,则至少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无期徒刑、死刑。如何理解这8种情形一直是高频考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两抢意见)对几种情形进行了细化规定。(1)关于入户抢劫的认定: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人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人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外,不能认定为人户抢劫。A选项甲的暴力行为发生在户外,因此不构成入户抢劫。另外,入户抢劫者的入户目的还必须具有非法性。如果是基于正当目的入户,如到别人家维修电器,临时起意在户内抢劫的,应认定为普通抢劫罪(司法解释的规定)。
(2)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认定: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B项乙的抢劫发生在出租车上,因此不构成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关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认定:最高院在《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中指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抢劫银行的办公用品的,则不属于抢劫银行。C项丙抢劫的是运钞车,因此属于抢劫银行。
(4)关于多次抢劫的认定:意见指出对于多次的认定,应以行为人实施的每一次抢劫行为均已构成犯罪为前提,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
解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同时对在场的多人实施抢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点连续地对途经此地的多人进行抢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抢劫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D选项丁虽然在野猪林抢劫了6次,但是在同一地点连续进行的,因此仍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本题考查了抢劫罪的加重构成中容易混淆的部分。相关知识点还包括:持**抢劫、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等。对于最高院的两抢意见要仔细阅读、记忆。抢劫罪的法条和司法解释都很重要,尤其是两抢意见是掌握抢劫罪的知识点的关键,一定要十分牢固地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