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开着一辆偷来的汽油罐车向正在驶来的一辆客车冲去,高某见状用猎**将曾某击毙,油罐车翻下路边沟中爆炸烧毁。高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正当防卫
B、故意**
C、紧急避险
D、意外事件
答案:A
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中情形是髙某为了使他人的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并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因而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一个重要区别是正当防卫针对加害人,而紧急避险是针对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而本题中正是针对加害人,因此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紧急避险。故本题答案选A。